神仙道》是一款横版RPG类型,仙侠题材的网页游戏。游戏打破了旧有RPG游戏繁琐的打怪升级模式,采用了全新的设计理念,极度简化玩家的操作方式。游戏中始终贯穿着大气磅礴的剧情主线,其中的命格系统更是让玩家耳目一新。
客服电话:400-889-0606
在线客服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充值客服:QQ:279432888
投诉电话:4006550323
在线投诉:QQ:8955352
客服邮箱:kefu@lequ.com
玩家论坛:点此进入>>>
密码找回:点此进入>>>
修改密码:点此进入>>>
客服时间:7x24小时服务
乐趣网官方微博乐趣网腾讯官方微博
神仙道玩家QQ群
神仙道群:175119780
它一路陪伴,送别小仙童

  天女下凡身穿青,足不沾地悬半空;举手之间灭强敌,飘飘仙子晕众生。
  小仙童,我神仙道修行中的第一位术师伙伴,其作用可以和将臣比肩,如果说将臣是队伍中的盾,那小仙童就是队伍中的矛了。
  十一期间刚刚送别了将臣,经过2周多的努力,步入85级时,声望也刚好达到15万,小仙童的接班人孟婆出现了。不得不再次忍痛送走一位伙伴,小仙童。
  记得刚接触游戏时,术士是最后一个出现的伙伴职业,也是我比较好奇的职业,毕竟在任何游戏里,术士法师这种依靠法力的职业都是高攻击力的杀戮者,心中还是满怀期待的。最早可以用的术士伙伴并非小仙童,而是程若仙,因为小仙童是需要到一定声望到才可以招的。不过那时我只能带4个伙伴,还没有到出5人阵法的级别,心中就想,等我可以出5人阵法时一定要带小仙童。长的可爱,而且她的绝技是可以晕人的又很实用。前期的话小仙童的作用比程若仙要大的多。所以就一门心思的攒声望等着级别够了就可以换小仙童了。那时级别低声望可是金贵的很,我呢上班原因世界BOSS也不能打,声望就更紧缺了,按时间算肯定不可能按时出小仙童,不过我又不想让自己失望,所以破釜沉舟最后几天里,天天烧大香,一次1000声望入账,果然让我准时出了小仙童。
   小仙童入手后,第一个头疼的问题就是,想办法给她弄个元神,她与其它伙伴不同,增强绝技攻击力的不是战魂而是元神,那时我只有希望打怪时运气好些可以得元神,不过最后我的元神是无意中看到神秘商人正好出售就买了,真是开心不小,不然刷剧情怪,浪费体力不说,还影响进度。就这么样小仙童慢慢武装好了,投入了战斗。这一进入战斗真是让我有不小的失望,为什么呢,可能是等级有点差距吧,攻击力没有我想的那么高,和主角几乎没法比。只有在打对方星将和武圣时显得比较有用,攻击力的不足是一方面,另一方面就是无敌脆弱的身体,真是碰一下就死啊。脆到了极点。在我打剧情过地图,还有打精英怪时,小仙童都成了最不给力的一个了。那时还真想拿个武圣或者星将换掉仙童,不过我觉得这么努力才得到的伙伴,而且这个职业我也不想缺少就一直留下来了,看看发展。
  慢慢的等级越来越高,小仙童的等级,装备,命格,丹药也都起来了,这才让我看到一个高输出法师形象,真的如同一门大炮一样站在队伍的最后面,每一下攻击都够对方受的,而且小仙童的攻击不受对方防御影响,是法术攻击,对方还不能格挡和反击,那打起人来真叫一个爽啊,而且就是将臣克星。绝技就算不能击杀对方,也总让对方晕眩一下,丧失了攻击力,让我对她的印象提高了不少,没白费我存声望出她,小仙童这个伙伴成了队伍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。
  到了80多级,我的小仙童配合飞羽主角,依靠6级飞仙和轩辕剑体再加上高级战魂元神与满5级绝技丹药,几乎可以形成双杀,一出手就让对方倒下两个人,那胜利的天枰一定会向我这边倒过来。
  不过人员更替也是不可避免的,尽管仙童很强,但是游戏初期伙伴三围实在不高,能走到80多级,已然不容易了。现在的孟婆也是很好的接班人,小仙童不得不退位让贤了。虽然现在的战斗中看不到小仙童了,但是以前和小仙童一起战斗的日子,她发出来的惊天雷柱击杀敌人的画面,我是不会忘记了,因为她在这个队伍中与我一起走过了很长的一段路。现在跟小仙童道别,希望她继续过她的神仙生活吧。  

      文章内容只属作者个人见解,不代表官方立场

 

乐趣网 神仙道 官方网站: //www.lequ.com/sxd/

乐趣网 H5游戏平台: //www.lequ.com/

玩游戏,找乐子,就上乐趣网!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,请点击收藏乐趣网神仙道


上一篇:讲讲鲜花功能之图片详解  
下一篇:后期发展路线的极度迷茫

横版RPG类型,仙侠题材的网页游戏,游戏打破了旧有RPG游戏繁琐的打怪升级模式,采用了全新的设计理念,极度简化玩家的操作方式。神仙道官网推荐.
乐趣网网页游戏 卧龙吟 梦回江湖 三国之志 傲视天地 神曲 神仙道 三国之志2 万箭齐发 魔仙记
All Rights Reserved 乐趣网 神仙道 版权所有 浙B2-20180485浙网文【2017】9469-711号 文网游备字[2011]W-RPG089号 科技与数字[2011]208号